(2006.09.19)人类的天生权利(二之一) 2006-09-19 11:06 -->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199839991 关注 --> 不久前写 「最低工资」 ,读者热闹,约千分之一点五回应,赞同与反对一半一半。

反对声中不少破口大骂。

无所谓,给人骂惯了,练得刀枪不入。

但我想:为什么有些读者那样没出息?

又想:难道他们真的那样傻,相信世界上有免费午餐可吃吗?

最低工资的规限会增加失业,老生常谈。

我说会增加盗窃行为,或增加飞檐走壁,是失业中加点想象,算不上有创意。

然而,被读者骂了几句,我的想象神功又来了,问:如果最低工资不会增加失业,也不会教人飞檐走壁,效果又如何?

答案是浅的。

在市场竞争下,生产的企业或机构或公司不会有盈余(profit是windfall,同学不要忘记了),有租值(imputed rent)存在的企业逼着要把部分租值转移到最低工资高于工作所值者那里去,而没有租值的企业,生产力较高的员工逼着要把部分工资转移到最低工资受惠者那里去。

二者都是有强逼性的,前者削弱了企业老板争取提升效率从而增加租值的意图,后者则削弱了员工增加生产力的意向──二者皆对社会经济不利。

我于是想到强逼施舍这话题。

综援当然是施舍,由政府主办是强逼施舍了。

什么公立学校、公立医疗、公屋等等,皆施舍行为,有强逼性。

年纪老矣,记忆犹新。

想当年,从父母到朋友到我自己,强逼施舍的政府福利远不及今天。

自食其力,纵有潦倒穷途的,大多数不是靠自己的发奋而打出生活吗?

我的父亲曾经在街上卖香烟,在山上挑石头,害得右肩比左肩为低。

母亲曾经为「双妹唛」入香水,嫁给父亲后在山头作养猪、养鸡等粗活。

轮到我自己到北美求学时,父亲谢世了,家境富裕,我从来没有向母亲要求一分钱。

记得在洛杉矶加州大学念书时,成绩好。

一位牧师听到有这样的一个来自香港的学子,登门造访,知道我的母亲是他认识的、乐于捐钱给教堂的富有女人。

他见到我的生活情况不对头,写信给 我的母亲,说我读书读出了名堂,但生活困苦云云。

夸张太甚,母亲立刻寄钱,寄衣服,寄维他命丸,彷佛她心爱的儿子命不久矣!

我不明白,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昔日我的双亲,我自己,及认识的朋友,没有一个要求外人施舍,更没有要求政府强逼外人施舍了?

为什么今天那么多的年轻人懒得自食其力呢?

是谁欠了他们的钱?

不自食其力,动不动要求社会帮助,要靠施舍,不是很有点汗颜吗?

至于那些凶神恶煞、口口声声为穷人争取福利的众君子,我老是搞不清楚是为穷人争取福利,还是为自己争取利益?

说过多次,天生有缺憾或后天遭不幸的人,我们应该帮助。

我自己一家对这种帮助没有犹豫过。

当然不是盖茨或毕菲特,但见一个,或多或少地帮一个,没有手软过。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我们不需要伟大如盖茨或毕菲特,只凭一点恻隐之心,私人的慈善工作足以协助真的需要协助的人。

是的,有效率的施舍无须强逼,而通过政府的强逼施舍,大幅度地增加了混淆,使乐于为善的无所适从了。

我们因此不能不问:人类天生的权利究竟是什么?

是包括着外人非施舍不可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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