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歇尔的失误 2012-01-10 07:54 -->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199839991 关注 --> (五常按:本文是《经济解释》卷三第六章《成本定律与觅价行为》的第一节。

) 觅价( price searching )是指一个出售者所订的价不是由市场决定,而是由出售者自己决定,所以他要觅价。

减价卖得多一点,升价卖得少一点,含意着出售者面对的需求曲线是向右下倾斜的。

绝大多数的市场是这样。

反过来,受价( price taking )是指出售者面对的需求曲线是平线一条,按此价他可以无限量地销售,把价提升少许他一点也卖不出去。

在真实的世界,除了期货市场或近于该市场的产品,受价的行为少有。

觅价是因为出售者面对的需求曲线向右下倾斜,他要决定售价,不能不觅。

经济学是以出售者面对向右下倾斜的需求曲线来界定垄断的:这门学问提不出更为可取的垄断定义。

垄断永远有竞争,只是程度不同。

我们这里关注的是面对向右下倾斜的需求曲线,一个产出销售者会怎样选择订价与产量。

不是问应该怎样,而是问会怎样。

觅价分析麻烦有趣 西方的经济学者要不是对市场认识不足,就是认识的市场变化不多。

一九六四年我向老师阿尔钦提出在香港某些小街上,众多小贩摊子出售相近甚至相同的物品,但出售者不断地跟顾客讨价还价。

阿师有点不相信,跟我研讨了好些时日。

销售同样物品,在同一市场的激烈竞争下出现讨价还价的行为,我想了三十多年才找到解释。

这是本卷第八章的话题。

讨价还价含意着出售者面对的需求曲线是向右下倾斜的。

竞争 者无数,这出售者算是个垄断者吗?

算是,因为他面对的顾客被讯息费用左右着,不知道其他出售同样物品的最低售价为何。

讨价还价当然是觅价,出售者与购买者皆觅。

结果是同样物品,不同的购买者往往付出不同的价。

属价格分歧,是本章过后要讨论的话题了。

解释觅价的行为或现象是经济学比较麻烦的部分,从这里开始我分三章处理。

不容易,但非常有趣,也示范着经济理论的解释力。

牵涉到的理论不深,但概念要掌握得好。

传统的分析不着重真实世界的考查,因而漠视了理论与概念的变化。

这不幸的发展源自我历来佩服的马歇尔传统。

马前辈对概念的掌握弱于他推理的超凡本领,而后来的人把他的理论简化错了。

第一节:马歇尔的失误 从重视真实世界的经济学那方面衡量,马歇尔是古往今来天赋最高的理论家。

高不可攀,他跑了几年工厂才动笔写他的《经济学原理》。

百多年前跑厂应该没有我们今天那么方便,变化不像今天那么多,而更重要是马氏忽略了工业的合约结构。

解释觅价的行为,牵涉到的理论当然离不开需求与供应,前者重要的是需求定律,后者重要的是成本概念。

马歇尔在这两方面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也混淆着重要的失误。

在需求那方面,弹性系数是马氏的发明。

虽然消费者盈余不是他首先提出,却是由他定其名而加以发扬。

弹性系数对解释行为的用场不大,但消费者盈余则非常重要。

马氏不重视后者的解释用场,而他的学生庇古对解释行为没有兴趣,把消费者盈余带到福利经济那边去。

吉芬物品否决定律 马歇尔处理需求的最大失误,是在他的一八九五年《经济学原理》的第三版引进了吉芬物品。

这引进否决了需求定律!

严格地说,没有这定律经济理论无从推出可以验证的假说。

马氏重视经济解释,深知科学不容许以事实解释事实。

他是科学方法走在前头的其中一个重要人物,但要数十年后西方才发展好我信奉的科学方法:解释行为要有可能被事实推翻的假说——不可能被推翻是无从验证的。

吉芬物品的存在——即是需求曲线可以向右上升——使我们无从肯定物价之变人的行为会跟着怎样变,因而没有可以验证的假说。

我知道吉芬物品今天的经济学课程还在教,但那不是教经济解释。

我也知道近二十年有了新潮的科学方法,但验证假说还是基本的要求。

在卷一《科学说需求》我对需求定律的各方面作了详尽的解释,不深也不浅,但怎样用是要频频练习的。

从《经济解释》的卷一到卷四我都示范怎样用,而示范得最多是本卷。

我说过,不可或缺的经济理论只有需求定律,把这定律用出变化是解释行为的主要法门。

经济学难在掌握概念 转到供应那方面,主要的理论是边际产量下降定律,由马歇尔高举的 von Thunen ( 1783-1850 )首先提出。

这定律可用成本的变化取代(见《收入与成本》第六章)。

供应的重心所在,是成本概念的变化与掌握。

凯恩斯曾经说经济是浅学问,但有大成的人甚少。

这看法应该对。

但凯氏认为经济学要有大成需要多方面的学问集于一身,不一定对。

我认为经济学之难,是难在成本概念及也属成本的租值概念的掌握,而交易或制度费用也属成本。

换言之,经济解释的困难主要是局限变化的处理。

伟大如马歇尔,我认为他对概念的掌握是较弱了。

尤其是成本的概念,马前辈的掌握不到家。

不容易明白为何这样。

直接成本、上头成本(他也称间接成本)、准租值( quasi rent ,可简称租值),基本上来自马氏的创意,但他自己掌握得不够好。

今天同学们背得出的成本(指机会成本)定义(背得出不等于懂),马歇尔奇怪地没有掌握得好,屡有失误。

成本是最高的代价,经济学鼻祖斯密知道,跟着李嘉图提出的比较优胜定理清楚地以逻辑证实,但李氏本人在应用上也常有失误。

跟着的密尔用得对,再跟着马歇尔则用得不对。

不是简单的发展。

我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猛攻时,那所谓机会成本只限于那条「生产可能曲线」的阐释。

后来反复重读阿尔钦、弗里德曼与科斯这三位的作品我才对成本概念的掌握开始有舒适感,但还要过若干年,等到每次看成本皆向前看,等到懂得处理租值消散,才感到真的舒适。

历史成本不是成本,所以成本永远要向前看,本科早就教了,但运用起来懂得贯彻地这样看的凤毛麟角。

同学们要记住,一秒钟之前的选择也是历史,覆水难收的支出,不管多大再不是成本。

天才思想用得不对 马歇尔对成本概念掌握不足惹来不少麻烦。

那所谓准租值( quasi-rent )是他首先提出的,无疑是天才之笔,可以简称租值。

上头成本( overhead cost )他又称间接成本( indirect cost )也由他提出,也属天才。

可惜马前辈当年因为概念的掌握不足,不知道他说的准租值或租值与他说的上头成本是同一回事。

不是浅话题:二○○一年我发表《上头成本与租值摊分》(见《供应的行为》旧版第三章第四节),懂经济学的朋友读到皆站起来。

然而,我知道问题还没有圆满地解决,因为「灰色地带」还没有处理好。

这灰色地带可以很小或很大,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呢?

这问题我一拖再拖,不断推迟,拖到今天,走投无路,于是决定在本章第二节以《合约结构主宰成本定律》为题处理。

另一个麻烦,是马歇尔提出长线与短线的分割处理。

把不同的因素或变量分割开来,让某些变某些不变,可以示范每项转变带来的效果,作为一个分析的步骤有其可取之处。

但这样处理是数树木而不看森林,而解释现象要问为什么某些量变某些量不变。

受到马氏的影响,经济学的发展提出了好几项长线与短线的分析,科斯与阿尔钦等人皆认为这些发展对公司理论( theory of the firm ,其实是分析市场,不是分析公司的性质)有灾难性的影响。

避开交易费用的麻烦 我认为马歇尔提出长线、短线的分析是有着一个不言自明的含意:他要避开处理交易或讯息费用这些局限。

他没有说明,但某些调整短线有困难,长线则没有,其含意是短线调整会较为容易地受到交易或讯息费用的左右。

避开处理交易费用带来的麻烦比当年马氏想象的严重得多。

交易费用(也是成本)是很难处理的局限。

科斯一九三七年提出时没有几个人重视,或认为是套套逻辑。

经济学者重视交易费用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开始的。

这转变是跟马歇尔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的主要分离。

很不幸,可能因为交易费用的处理不易,演变出来的是卸责、恐吓、勒索等无从验证的假说,而最盛行的是博弈理论,也是无从验证。

回头说生产成本这个重要话题,马歇尔之后成本曲线也有长线与短线之分,也属灾难,而更头痛是好些课本把马氏的上头成本处理为固定成本,直接成本处理为可变成本——真的弄得一团糟了。

同学们要记住:成本永远要向前看,计划产出什么,量为何,要多快,用哪种方法,各有各的成本,没有什么长线短线的。

也要记住,那所谓上头成本是由市场决定的租值,而直接成本是不产出不需要支付的。

我在卷二处理过,本章第二节会再处理,但集中在上头成本的「灰色地带」。

漠视交易费用带来的困难不少,而或明或暗地假设交易费是零带来的困难更多。

马歇尔的传统有产品市场与生产要素市场之分。

如果交易费用是零(马氏没有说明),这两个市场不可能分开,而我在一九八二年指出如果所有交易费用真的是零不会有市场。

以一般均衡分析知名天下的瓦尔拉斯( L. Walras, 1834-1910 )以 N 种产品及 N 减一的相对价格为分析的起点。

如果交易费用是零(瓦氏说明是零)品种之数( N )无从决定。

一子错,满盘皆落索!

我还是拜服马歇尔。

他跑厂的经验让他的作品有真实世界的内容,而上苍赐予他的天赋使他创立的理论架构既完整又清晰,当年我读来彷佛拿着一件实物在手,看得到,摸得着,因而后来可以逐步改进。

一九六一年我开始读马歇尔,因为父亲的事业,我是从商店与工厂的环境中长大的。

(未完待续)